太原有收狗的吗?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条规定,国家禁止生产经营来源于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的肉类,或者来源于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上述违法收购“偏脸子狗”、狗患及食品安全隐患的根源。“偏脸子狗”是被违法者用麻药、毒药、枪支等禁用手段猎杀的,属于非正规渠道来源而且未经检验检疫的禽畜,因此不能作为食品生产经营。
对私屠滥宰窝点和销售、使用私宰畜禽及其产品的行为,由动物防疫及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根据《畜牧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进行相应处罚。如以牟利为目的,采用毒杀、麻醉等禁用方法窃取他人(含他人管理)的动物的,依照《刑法》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