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禁止养什么狗?
广东省内个人饲养的犬只限养3只以内,禁止饲养危险犬和獒犬。
广州限养区:广州市市区以及县级市市区城镇区域可以设立为养犬管理的特别限养区,每户只可养一只犬,并禁止饲养危险犬只和具有危险犬只血统的犬只。特别限养区内携带犬只出户的,必须为犬只系挂犬牌、佩挂口套、牵领犬绳。
广州重点限养区养犬规定:限养区个人养犬,每户只可养一只犬。重点限养区内的犬只必须实行拴养或者圈养,禁止散养,且不得带入居民住宅(户内)以外的公共区域。
非限养区:广州市市区和县级市市区城镇范围以外的区域可以设立为重点限养区。
非限养区养犬规定:非限养区内的饲养犬只,必须实行拴养或者圈养,禁止散养,并及时办理养犬登记。重点限养区内个人养犬必须办理登记,每户只可养一只犬。在重点限养区内饲养大型犬,繁殖交配的,必须就雌性犬只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绝育,并同时办理养犬登记和年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