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每年几月查狗?
根据《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饲养犬只的个人应当自幼犬出生满三个月或者犬只进入本市行政区域起七日内,到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将犬只申请登记,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领取免疫证明。《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犬龄满三个月的,养犬人应当将犬只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动物防疫机构、动物医院进行狂犬病等免疫接种,取得犬类免疫证明。
所以在北京需要每年12月31日前,携带养犬登记证、犬只当年的免疫证明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场所进行年检。对于年检合格的,在养犬登记证上加盖年检印章。